黃瑞明

無政黨
職稱: 大法官

 

  • 黃瑞明:「我也支持憲法應保障同性戀的平等權。在婚姻制度上,不應該將同性戀者進入結婚程序,給予任何歧視跟區隔。然而現行的民法婚姻制度,它只限定在異性婚姻而沒有包含同性婚姻,我認為,很有可能就涉及違反對同性婚姻平等權的保障」。(2016/10/19)
  • 黃瑞明強調,雖然國外有些國家會制訂「同性伴侶法」,但是在婚姻制度上,他們仍被社會排除在外,「那不是真正的平等」,對於同性婚姻,在憲法保障人權下,「婚姻應該不分性別」,對於醫療最後的救濟,及財產分配及子女收養等問題,也是同性戀者沒辦法受到公平對待的部分。(2016/10/19)

  • 10/20 2016

    支持同婚

    台大退休外籍教師畢安生墜樓身亡,與男友相守卅五年,但在台灣法律上卻是陌生人,讓同性婚姻引發熱議。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昨天表示,民法違反憲法保障人人平等,具體表態挺同志婚;而多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,其他像許志雄等人,也都支持同性婚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