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瑞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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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黃瑞明:「我也支持憲法應保障同性戀的平等權。在婚姻制度上,不應該將同性戀者進入結婚程序,給予任何歧視跟區隔。然而現行的民法婚姻制度,它只限定在異性婚姻而沒有包含同性婚姻,我認為,很有可能就涉及違反對同性婚姻平等權的保障」。(2016/10/19)
- 黃瑞明強調,雖然國外有些國家會制訂「同性伴侶法」,但是在婚姻制度上,他們仍被社會排除在外,「那不是真正的平等」,對於同性婚姻,在憲法保障人權下,「婚姻應該不分性別」,對於醫療最後的救濟,及財產分配及子女收養等問題,也是同性戀者沒辦法受到公平對待的部分。(2016/10/1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