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其昌

民進黨 民進黨
職稱: 2016立委候選人 /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(第8屆第7會期委員) /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(第9屆第1會期委員) / 第8屆立法委員 / 第9屆立法副院長 / 第9屆立法委員 / 第十屆立委候選人
選區: 台中市1-大甲、大安、外埔、清水、梧棲
聯絡處:國會研究室
電話:國會: (02)2358-6151中辦:(04)2258-6050清水:(04)2623-8581大甲:(04)2688-7555大安:(04)2687-2590外埔:(04)2683-7255溪北:(04)2681-6536梧棲:(04)2657-0231山線:(04)2577-1592
地址:國會: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-1號12樓中辦: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三段69號12樓清水:台中市清水區中華路448號大甲:台中市大甲區文武路274號大安:台中市東西三路266號外埔:台中市外埔區中山路95號溪北:台中市大甲區黎明路2-11號梧棲:台中市梧棲區中興路218號山線:台中市東勢區忠孝街126號
傳真:02-2358-6155
748法案投票結果: 副院長(關鍵條文同意) 查看所有第9屆立委表決結果

已填2020友善候選人問卷,分數: 觀看完整問卷

友善

  • 「同志婚姻、廢除死刑等議題都需社會更廣泛討論。台灣社會相對保守,短期內要讓社會接受這樣的主張恐怕是挑戰。」(2015/6/27)

  • 挺同婚(2013年)

  • 06/27 2015

    不支持不反對

   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說,黨團還未作出同性婚姻議題結論,尊重委員會審查;民進黨團說,贊成社會需更多討論,但下會期遇到選舉,朝野可能趨保守,同性婚姻修法機率不高。

    美國最高法院昨天裁定,同性伴侶婚姻在全美50州都合法。

  • 10/05 2014

    支持同婚

    只要是相愛的人,都應該擁有結婚的權益!民間團體今天(5日)發起「彩虹圍城」行動,號召支持「多元成家」的民眾包圍立法院,現場除了渴望結婚的同志朋友外,也有許多支持同性婚姻的異性戀到場參與,藝人丁寧、網路名人「四叉貓」也到場支持,不過也有家長戴著口罩,開記者會表達反對立場。

  • 10/31 2013

    支持同婚

    院總第 1150 號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委員提案第 15359 號     中華民國102年10月31日     案由: 本院委員鄭麗君、尤美女、蕭美琴、林淑芬、段宜康、陳其邁等 22 人,有鑑於我國憲法第七條明定: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」解釋上該條所稱之平等權包括多元性別的平等,亦即中華民國人民無分性別、性傾向、性別認同、性別特質均應在法律上予以平等對待,始符憲法意旨。

  • 12/19 2012

    支持同婚

    立法院第8 屆第2 會期第14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(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)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印發 院總第 1150 號委員提案第14506 號 案由:本院委員尤美女、蕭美琴、鄭麗君、林淑芬、吳秉叡、林佳龍、黃文玲等22 人,鑒於現行民法關於訂定婚約及結婚之最低年齡限制,設有男、女不同規定之差別待遇,有違我國2007 年通過批准之聯合國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」第十五條、第十六條之規定;同時鑑於婚姻係屬憲法之制度性保障範疇,以確保某些基本權利之存在與實現,法律實不應單純以性別作為劃定保障之界限,爰擬具「民法親屬編第九百七十二條、第九百七十三條及第九百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」。是否有當,敬請公決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我國2007 年通過批准之聯合國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」第十五條、第十六條之規定,國家應給予男女在法律面前平等之地位,並在有關婚姻和家庭關係之一切事務上,消除對婦女的歧視。我國民法第九百七十三條關於訂定婚約之最低年齡,以及第九百八十條關於最低結婚年齡之做男高女低之規定,已在法律形式上對男女作出差別待遇,爰將兩性訂定婚約之最低年齡均定為十七歲,兩性最低結婚年齡均定為十八歲。

  • 05/12 2014

    【綜合報導】第10屆台灣同志大遊行昨下午在台北舉行,逾6萬5000名同志及聲援民眾走上街頭爭取同志婚姻合法化,香港出櫃歌手黃耀明及梁詠琪、楊丞琳等知名藝人皆出席力挺同志;黃耀明認為社會上對同志仍有歧視,要「多宣導」;梁詠琪則說自己享受結婚的喜悅,同志朋友也應享有此權利 。不少同志也穿婚紗、禮服參加,氣氛熱烈。

    台灣同志大遊行2003年起舉辦,當初僅500人參加,到今年有逾6萬5000人參與、是參與人數最多一屆,遊行人潮擠爆道路,還有來自日本等25國、5000名外國朋友參加,堪稱亞洲最大的同志遊行活動。
    主辦單位台灣同志遊行聯盟說,今年主題為「革命婚姻─婚姻平權、伴侶多元」,呼籲政府看見同志伴侶在社會中真實的存在,也在凱道上以巨型彩虹氣球拉起布條,宣告爭取同志婚姻合法化。

  • 05/06 2014

    「同性婚姻法」立法攻防戰展開 同性婚姻的立法的平權運動已經在台灣展開! 由立委蕭美琴草擬及遊說的「同性婚姻法」法律制定案,於2006/10/11獲得足額立委連署,跨過門檻正式提案,並在10/17通過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後,並交於10/20的立法院院會進行一讀的宣讀。 但10/20院會中,「同性婚姻法」法律制定案遭立委賴士葆等23名立委提出反對連署(未有理由或說明),以致無法順利通過一讀並交付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繼續審議,該案退回程序委員會,整個連署提案程序必須重新來過。 蕭美琴委員辦公室在10/31即將第二次送案入程序委員會之際,性別、同志及人權團體於上午召開「同志婚姻權立法-開啟拒絕對話的門-」記者會,期待可以藉著法案的公開討論與辯論過程,開啟長期以來因著偏見和不了解而阻絕對話管道,呼籲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委,也不應再輕率阻撓法案被討論的機會,逃避在這個重要的公民權議題上作直接的立場表態。 然而不幸地,10/31中午的程序委員會會議中,「同性婚姻法」法律制定案遭到程序委員會張慶忠委員(國民黨)的阻擋,未能排入院會議程中。 蕭美琴委員辦公室表達仍會繼續積極將法案排入議程,希望能夠順利地通過一讀並付委員會中審查,更期盼能在委員會中能有一個共同的討論空間及平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