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志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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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: 2016立委候選人 /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(第8屆第6會期委員) / 第8屆立法委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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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6同性婚姻草案<尤美女版>連署人(2016/10/24)
  • 挺同婚(2013年)

  • 12/23 2014

    未表態

    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立法院昨日首度排案審查攸關同志婚姻平權的《民法》修正案,同性婚姻終於不再是國會禁忌話題。在昨日的會議中,雙方意見難達共識,法務部更是直接表態反對,不過法務部所提出的反對意見,遭批根本就是「護家盟」翻版。

  • 10/31 2013

    支持同婚

    院總第 1150 號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委員提案第 15359 號     中華民國102年10月31日     案由: 本院委員鄭麗君、尤美女、蕭美琴、林淑芬、段宜康、陳其邁等 22 人,有鑑於我國憲法第七條明定: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」解釋上該條所稱之平等權包括多元性別的平等,亦即中華民國人民無分性別、性傾向、性別認同、性別特質均應在法律上予以平等對待,始符憲法意旨。

  • 05/06 2014

    「同性婚姻法」立法攻防戰展開 同性婚姻的立法的平權運動已經在台灣展開! 由立委蕭美琴草擬及遊說的「同性婚姻法」法律制定案,於2006/10/11獲得足額立委連署,跨過門檻正式提案,並在10/17通過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後,並交於10/20的立法院院會進行一讀的宣讀。 但10/20院會中,「同性婚姻法」法律制定案遭立委賴士葆等23名立委提出反對連署(未有理由或說明),以致無法順利通過一讀並交付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繼續審議,該案退回程序委員會,整個連署提案程序必須重新來過。 蕭美琴委員辦公室在10/31即將第二次送案入程序委員會之際,性別、同志及人權團體於上午召開「同志婚姻權立法-開啟拒絕對話的門-」記者會,期待可以藉著法案的公開討論與辯論過程,開啟長期以來因著偏見和不了解而阻絕對話管道,呼籲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委,也不應再輕率阻撓法案被討論的機會,逃避在這個重要的公民權議題上作直接的立場表態。 然而不幸地,10/31中午的程序委員會會議中,「同性婚姻法」法律制定案遭到程序委員會張慶忠委員(國民黨)的阻擋,未能排入院會議程中。 蕭美琴委員辦公室表達仍會繼續積極將法案排入議程,希望能夠順利地通過一讀並付委員會中審查,更期盼能在委員會中能有一個共同的討論空間及平台。